發明專利的審批流程
2017-08-08 840 來自網絡
發明專利的審批流程:
1.初步審查(cha)。專利主管機關查(cha)明該(gai)申請(qing)是否符(fu)合專利法關于申請(qing)形式要求的規定。
2.早期公開。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shen)請后,經(jing)初步(bu)審(shen)查認為符合要求的(de)(de),自申(shen)請日起滿18個(ge)月,即(ji)行公(gong)布。專利局可(ke)以(yi)根據申(shen)請人(ren)的(de)(de)請求早日公(gong)布其申(shen)請。
3.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年內,專利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專利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4.授權登記公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專利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zhi)日起(qi)生(sheng)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