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設立專項資金鼓勵該地知識產權發展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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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網絡
《洛陽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的出臺,旨在提高洛陽市專利的數量和質量,鼓勵企業創新發展,為企業提供專利導航補貼、知識產權強企獎勵、維權援助等一攬子資金支持方案。
導航補貼標(biao)準:
利用國內外專利數(shu)據庫資源,導航產業(ye)和企業(ye)發展,開(kai)展專利分析項(xiang)目(mu)的企事業(ye)單(dan)位,按(an)照程序備(bei)案并形成項(xiang)目(mu)成果的,按(an)相(xiang)關支(zhi)出的50%予以事后補(bu)貼,最(zui)高(gao)不超過30萬元。
專利(li)獎勵標準:
獲(huo)得國外授權的發(fa)明(ming)專(zhuan)利每件獎(jiang)勵1萬元;
提交(jiao)PCT(國際專利(li)合作條約)的(de)專利(li),在取(qu)得國際檢索報告(gao)后每件獎勵5000元;
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5000元;
發明專利授權(quan)后連續(xu)繳納6年(nian)年(nian)費的(de),一次性獎(jiang)勵2000元;
小微企業授權實用(yong)新型(xing)和外(wai)觀設計專利(li)獎勵(li),每件實用(yong)新型(xing)獎勵(li)1000元,每件外(wai)觀設計獎勵(li)500元。
知(zhi)識產權強(qiang)企獎勵標準:
對備案或復審通過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優勢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國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標準的貫標企業獎勵10萬元;
對備案或復審通過的(de)省級知識產(chan)權領(ling)軍企(qi)業(ye)一(yi)次性(xing)獎勵20萬元、示(shi)范(fan)企(qi)業(ye)一(yi)次性(xing)獎勵15萬元、優勢(shi)企(qi)業(ye)一(yi)次性(xing)獎勵10萬元;
對備(bei)案的市級(ji)知(zhi)識產(chan)權強企(qi)一(yi)次性獎勵5萬(wan)元。
維權援(yuan)助補(bu)貼(tie)標準:
國內知識產權案件,根據維權當事方實際支出費用(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按50%的比例給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個年度內累計援助不超過10萬元;
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根據維權當事方實際支出費用,按60%的比例給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個年度內累計援助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