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山西省中小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新規定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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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關鍵要素公司
5月22日(ri),山(shan)西省科技廳發布(bu)《關于(yu)組織開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為推動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符合科技型(xing)中(zhong)小企業基(ji)本條件的,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須取得(de)科技型中(zhong)小(xiao)企業入庫(ku)登記(ji)編號(hao)。
2018年山(shan)西省共安排三批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批次截止日期分別為7月15日(ri)、9月15日(ri)、10月(yue)15日,計劃2018年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山西省中小企業請特別注意,合理安排好時間,提(ti)前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ping)價申(shen)報。
小(xiao)貼士:科技型中小(xiao)企業評價(jia)條件(jian)
科技型(xing)中小(xiao)企業須同時滿(man)足以下(xia)條件:
1.在中(zhong)國境內(nei)(不包括港、澳、臺(tai)地(di)區(qu))注冊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bu)超過(guo)500人、年銷(xiao)售收入(ru)不超過2億(yi)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chan)品和服務(wu)不(bu)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zhi)、限制(zhi)和淘汰類。
4.企(qi)業(ye)在(zai)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nei)未(wei)發生重(zhong)大(da)(da)安全、重(zhong)大(da)(da)質量事(shi)故和嚴(yan)重(zhong)環境違(wei)法、科研嚴(yan)重(zhong)失信(xin)行為,且企(qi)業(ye)未(wei)列入經(jing)營異(yi)常名錄和嚴(yan)重(zhong)違(wei)法失信(xin)企(qi)業(ye)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zhi)標進(jin)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zhi)標得(de)分不(bu)得(de)為0分(fen)。
6.同時符合1~4項條(tiao)件(jian)的企(qi)業(ye),若同時符合下(xia)列(lie)條(tiao)件(jian)中(zhong)的一項,則可(ke)直(zhi)接(jie)確認符合科(ke)技型中(zhong)小企(qi)業(ye)條(tiao)件(jian):
(1)企(qi)(qi)業(ye)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qi)(qi)業(ye)資格證(zheng)書;
(2)企業近五年(nian)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jiang)勵,并在獲獎(jiang)單位中排(pai)在前三名(ming);
(3)企(qi)業擁有經認(ren)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gou);
(4)企(qi)業(ye)近五年內主(zhu)導制定過(guo)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ye)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