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山西省中小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新規定
2018-05-24 1924 來源:關鍵要素公司
5月22日,山西省科(ke)技廳發(fa)布(bu)《關(guan)于組織(zhi)開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為推動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符合科(ke)技型中小企(qi)業基本條件(jian)的,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須取(qu)得科技(ji)型(xing)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2018年山西省共安排三批(pi)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批(pi)次(ci)截(jie)止日期分(fen)別為7月15日(ri)、9月(yue)15日(ri)、10月(yue)15日,計劃2018年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山西省中小企業請特別注意,合理安排好時間,提前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jia)申報。
小貼士(shi):科技型中小企業評(ping)價條件
科技型中小(xiao)企業須同時(shi)滿足(zu)以下條件:
1.在中(zhong)國境(jing)內(不(bu)包括港、澳、臺地區)注(zhu)冊(ce)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guo)2億元、資(zi)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qi)業(ye)提(ti)供(gong)的產(chan)品和(he)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he)淘汰類。
4.企業在填報(bao)上(shang)一年及(ji)當(dang)年內(nei)未發生重大(da)安全、重大(da)質量事故和嚴重環(huan)境違(wei)法(fa)、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ru)經營異常名(ming)錄(lu)和嚴重違(wei)法(fa)失信企業名(ming)單。
5.企(qi)業(ye)根據科技型中小企(qi)業(ye)評價指標進行(xing)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yu)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de)分不得(de)為0分。
6.同時符合1~4項條件的(de)企業(ye),若同時符(fu)合下列條件中(zhong)的(de)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fu)合科技型中(zhong)小企業(ye)條件:
(1)企業(ye)擁有有效期內(nei)高新技(ji)術(shu)企業(ye)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nei)獲得過國家(jia)級科技獎(jiang)勵,并在(zai)(zai)獲獎(jiang)單位中排在(zai)(zai)前三名;
(3)企(qi)業擁有(you)經認定的(de)省部級以上研(yan)發機構;
(4)企業(ye)近(jin)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ji)標準、國家(jia)標準或行(xing)業(ye)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