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成立知識產權法庭
2019-03-14 563 來自網絡,MYJ
最(zui)高(gao)人民法院(yuan)知識產權法(fa)庭1日在北(bei)京揭牌成立,即(ji)日起履行法(fa)定職責(ze),依法(fa)受(shou)理相關案件。
2018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任命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副庭長、審判員。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明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主要審理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包括: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第一審民事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授權確權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行政處罰等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等。
據悉,上述判決、裁定或者決定,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當事人依法提起上訴或者申請復議的,由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于2019年1月1日以后作出,當事人依法提起上訴或者申請復議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當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知(zhi)識(shi)產權法庭提起上訴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