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2019-04-10 1101 來源:寧波市科技局
甬高企認領辦〔2019〕2號
各有關(guan)單位、各區縣(市)有關(guan)部門(men):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qi)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gao)新技(ji)術企(qi)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hao))規定(ding),為做好我市(shi)2019年度高(gao)新(xin)技術企業認定(ding)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ding)條件
(一)申請認(ren)定時在(zai)我市(shi)行政區(qu)域注冊成(cheng)立一年(指滿365日(ri)歷天數)以上的居(ju)民(min)企業(ye);
(二)企業通過(guo)自(zi)主(zhu)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de)對其主(zhu)要產(chan)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chi)作用的知識產(chan)權的所有(you)權;
(三(san))對企業主要產品(pin)(服務)發揮核心支持(chi)作用的技術(shu)屬于《國家重點(dian)支持(chi)的高新技術(shu)領域(yu)》規定的范圍(wei);
(四)企(qi)業從(cong)事研(yan)發(fa)和相關技術創新活(huo)動的科(ke)技人員占企(qi)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li)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san)個(ge)會計(ji)(ji)年度(實(shi)際(ji)經營期(qi)不滿三(san)年的(de)按實(shi)際(ji)經營時間計(ji)(ji)算,下(xia)同(tong))的(de)研究開(kai)發費用總(zong)額占(zhan)同(tong)期(qi)銷售(shou)收入總(zong)額的(de)比例符合如下(xia)要求:
1、2018年銷售(shou)收入小(xiao)于5,000萬元(含)的企(qi)業,比例(li)不低(di)于5%;
2、2018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yi)元(含)的企業,比例不(bu)低于(yu)4%;
3、2018年銷售(shou)收入在2億元(yuan)以上的(de)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nei)發(fa)生的研(yan)究(jiu)開發(fa)費用總額占全部(bu)研(yan)究(jiu)開發(fa)費用總額的比(bi)例不低于(yu)60%;
(六)2018年高(gao)新技術產(chan)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li)不低于60%;主(zhu)要產品(服(fu)務)收入(ru)之和在企業(ye)同(tong)期高新(xin)技(ji)術(shu)產品(服(fu)務)收入(ru)中超過50%;
(七)企(qi)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qiu);
(八)企業2018年內(nei)未發生(sheng)重(zhong)(zhong)大(da)安全、重(zhong)(zhong)大(da)質量事故(gu)或(huo)嚴重(zhong)(zhong)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ding)程序(xu)
(一(yi))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參照《高(gao)新技(ji)術企(qi)業認定(ding)申報書基本要求》(附件1)準(zhun)備申報材料。
(二)網(wang)上填報(bao)
1、登錄“高(gao)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國網,www.innocom.gov.cn)注冊登(deng)記(僅針對首(shou)次注冊申請(qing)認(ren)定的企業),待(dai)審核通過后再開(kai)展后續填(tian)報工作。
2、企業按照國網提示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ye)認定申請書》,上傳相關附件;確認無誤后,選擇對應的所屬地科技管理部門點擊“提交”,然后下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ding)申請書》。
3、登錄“寧波市高新(xin)技術(shu)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地方網,gaoqi.nbsti.gov.cn)注冊登記(僅針對首次注冊申請認定的企業),點擊“新建申報材料”,按照提示要求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科技成果轉化等內容,上傳由國網下載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和相關附件;確認無誤后,選擇對應的所屬地科技管理部門點擊“提交”。
(三)初步審查(cha)
1、所屬地科技管(guan)理部門(men)對企業提(ti)交至“國(guo)網”和“地方(fang)網”的(de)申報材(cai)料進行形式審查,提(ti)出反饋意見。
2、對于通過形式審(shen)查的企業,應(ying)參照附件(jian)1《高新技術(shu)企業認定申報書基本要求》制作紙質申報材料,提交所屬地科技管理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3、所屬(shu)地科技管理部門會同(tong)財政、稅務部門參照(zhao)附件3《寧波市高新技術(shu)企(qi)業認(ren)定初審要點》,對企業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進行聯合審查,研究提出初審意見,錄入“地方網”企業初審欄目,導出并打印《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ye)認定(ding)初審意見匯總表》(1份),加(jia)蓋科(ke)技(ji)、財政、稅務(wu)等部門公(gong)章后,于7月30日之(zhi)前寄送我辦。
4、所屬地科(ke)技管理部(bu)門(men)將初(chu)審(shen)意見(jian),另行錄(lu)入“國網”并提交(jiao)推送我辦。
(四)評審報備
我辦組織專家評審、實地抽查、會議審議及社會公示,報送全國高新技(ji)術(shu)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認定的企業在“地(di)方(fang)網”上傳的證明材料應(ying)采用PDF格(ge)式,內容清晰、完整(zheng),并(bing)與(yu)紙(zhi)質申(shen)報材(cai)料一(yi)致。
(二)涉密(mi)(mi)企業應(ying)按照國家有關保密(mi)(mi)工作規定,將(jiang)申(shen)報材(cai)料做脫(tuo)密(mi)(mi)處理(li),確保涉密(mi)(mi)信息安全。
(三)相關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企業提供的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應提供其它權利人放棄用于高新(xin)技(ji)術企(qi)業認定的聲明材料原件。
(四)企業應自行開展知識產權法律狀態(tai)檢索(suo),并(bing)在申報材(cai)料中提供專利繳費(fei)憑證(zheng)、法律狀態(tai)查詢、專利登(deng)記簿等相(xiang)關材(cai)料,其(qi)中的I類和II類專利需分(fen)別填報;通過轉讓(rang)申請(qing)權(quan)方(fang)式獲得的(de)專利權(quan),企業應提供專利權(quan)變更說明(ming)材料。
(五)企業選擇的(de)中介機構應符合(he)《工作(zuo)指引》明確的(de)執業時限、職業道(dao)德、執業人員(yuan)比例等(deng)條件,并約定(ding)責任事項。
(六)中介機構(gou)出具(ju)的審計(ji)(ji)報告應附具(ju)營業(ye)執照復印件(jian)(jian)、執業(ye)證書復印件(jian)(jian)、全年月職工(gong)平均人數(shu)、注冊會計(ji)(ji)師(shi)人數(shu)等相(xiang)關材料,并(bing)提交中介機構(gou)承諾(nuo)書(附件(jian)(jian)4)。
(七)企業(ye)提交的紙(zhi)質(zhi)申報材(cai)料,由所(suo)屬地(di)科技管理部門保管留存備(bei)查。
四、受理時間
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ding)安排一個批次,“國網”和“地方網”的網上填報截止時間均為6月底(di)。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由所屬地科技管理部門酌(zhuo)情自行(xing)確定。
政策(ce)咨詢(xun)與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 潘美君 電話:89187097
孫燁峰(feng) 電話:89292205
市財政局 王 波 電話:87188385
市稅(shui)務局(ju) 林 哲 電(dian)話:87732306
寧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