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舉行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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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網絡,MYJ
現行《專利代理條例》于1991年公布實施。截至2018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dao)18468人,專利(li)代理機構達到(dao)2126家。

專利代理制度是保障發明人權益,促進科技創新的支撐性基礎制度,是專利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專(zhuan)利代理制度,促進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于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知識產權強國(guo)建(jian)設(she)具(ju)有(you)重要(yao)的現(xian)實(shi)意義。現(xian)行(xing)《專(zhuan)利代(dai)(dai)理(li)條例(li)》于1991年公布(bu)實(shi)施,對規范(fan)專(zhuan)利代(dai)(dai)理(li)活動,提(ti)高(gao)創新(xin)水平和質(zhi)量(liang),保障(zhang)專(zhuan)利制(zhi)度良好(hao)運(yun)行(xing)起到(dao)了積極(ji)作用(yong)。
截至2018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專利代(dai)(dai)理人資格,執業(ye)專(zhuan)(zhuan)(zhuan)利(li)代(dai)(dai)理人達(da)到(dao)(dao)18468人,專(zhuan)(zhuan)(zhuan)利(li)代(dai)(dai)理機構達(da)到(dao)(dao)2126家。能夠提供涉外(wai)服(fu)(fu)務、專(zhuan)(zhuan)(zhuan)利(li)預警(jing)、分析、許可、質(zhi)押(ya)融資、專(zhuan)(zhuan)(zhuan)利(li)訴訟(song)、調解等服(fu)(fu)務的(de)代(dai)(dai)理機構數量不(bu)斷增加。開展(zhan)PCT申(shen)請(qing)業(ye)務的(de)機構數量超(chao)過1000家。專(zhuan)(zhuan)(zhuan)利(li)代(dai)(dai)理人才素(su)質(zhi)全(quan)面提高,服(fu)(fu)務能力顯著增強(qiang),涌現出一批熟悉(xi)法律(lv)、精(jing)通外(wai)語的(de)復合型人才。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專利代(dai)理行(xing)業狀況和發展環境(jing)均發生了顯著變化,現(xian)行(xing)條例的一些規(gui)定已經與行(xing)業實際(ji)、有關法(fa)律規(gui)定和國(guo)家(jia)“放管服”改(gai)革要(yao)求不相適應,有必要(yao)對其進行(xing)修(xiu)改(gai)。
本次修改主要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優化營商環境,專利代(dai)(dai)(dai)理(li)人的稱謂(wei)改為(wei)“專利代(dai)(dai)(dai)理(li)師”、放寬專利代(dai)(dai)(dai)理(li)行業準入等,修改的主要內容(rong)和亮點如下:
一是簡政放權,支持創(chuang)新創(chuang)業,減輕群眾負擔(dan),激發(fa)市(shi)場活力與創(chuang)造力。包括:取(qu)消(xiao)代(dai)理機構設立(li)審(shen)批(pi)的(de)(de)省級初審(shen);放寬代(dai)理機構組(zu)織(zhi)形式要求(qiu);簡化考(kao)試報名條件(jian),取(qu)消(xiao)申請(qing)代(dai)理師資格應(ying)當(dang)具有工(gong)作經驗等要求(qiu);取(qu)消(xiao)不必要的(de)(de)證明材(cai)料。
二是(shi)放管結(jie)合,加強日常監(jian)管,規(gui)范市場秩序(xu),保障創新(xin)主體合法權益(yi)。包括:管理(li)(li)(li)(li)部門應當采(cai)取(qu)隨(sui)機抽查方(fang)式,對代理(li)(li)(li)(li)機構和代理(li)(li)(li)(li)師的執業(ye)活動進(jin)行檢(jian)查、監(jian)督,并向(xiang)社會公布檢(jian)查、處理(li)(li)(li)(li)結(jie)果;支持創新(xin),鼓勵代理(li)(li)(li)(li)機構和代理(li)(li)(li)(li)師為(wei)小微企(qi)業(ye)以及弱勢群(qun)體提供代理(li)(li)(li)(li)援助服務;健全執業(ye)規(gui)范,要(yao)求代理(li)(li)(li)(li)機構建立健全利(li)益(yi)沖突 審查制度;完善(shan)關于代理(li)(li)(li)(li)機構和代理(li)(li)(li)(li)師違法行為(wei)的法律責(ze)任。
三是優化服務,加大便民利民,提高服務效率。包括: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專利代(dai)理(li)(li)公(gong)共信(xin)息發布(bu),為公(gong)眾了解代(dai)理(li)(li)機構經營(ying)情(qing)況(kuang)、代(dai)理(li)(li)師(shi)執業情(qing)況(kuang)提供(gong)查詢服務;代(dai)理(li)(li)師(shi)和代(dai)理(li)(li)機構辦理(li)(li)備案、審批(pi)全部實現一網辦通。
接下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貫徹落實新條例,加強宣傳普及,盡快完成《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全國專(zhuan)利代(dai)理(li)師資格考試辦法》等部門(men)規章(zhang)的修訂工作,做好(hao)專(zhuan)利代(dai)理(li)管理(li)系統改造等技術準(zhun)備,確保新(xin)(xin)條(tiao)例能夠順利實(shi)施。二是繼(ji)續提升(sheng)行(xing)業監管水平和(he)行(xing)業服務能力,規范專(zhuan)利代(dai)理(li)執業行(xing)為(wei),營(ying)造良(liang)好(hao)創(chuang)新(xin)(xin)環境,為(wei)創(chuang)新(xin)(xin)驅動(dong)發展提供有(you)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