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舉行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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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網絡,MYJ
現行《專利(li)代理條例》于1991年公布實施。截至2018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專利(li)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jia)。

專利代理制度是保障發明人權益,促進科技創新的支撐性基礎制度,是專利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專利代理制度,促進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于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知(zhi)識產(chan)權強國建(jian)設(she)具有重(zhong)要的現(xian)實(shi)意(yi)義。現(xian)行(xing)(xing)《專利(li)(li)代理條(tiao)例》于1991年公布實(shi)施(shi),對規(gui)范專利(li)(li)代理活動,提高(gao)創新水平和質(zhi)量(liang),保(bao)障專利(li)(li)制(zhi)度良好運行(xing)(xing)起(qi)到了積極作(zuo)用。
截至2018年10月底,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li)(li)(li)人資格(ge),執業(ye)專利(li)代理(li)(li)(li)人達到18468人,專利(li)代理(li)(li)(li)機(ji)構(gou)達到2126家(jia)。能(neng)夠(gou)提(ti)供涉外服務(wu)、專利(li)預(yu)警、分(fen)析、許可(ke)、質(zhi)(zhi)押(ya)融資、專利(li)訴(su)訟(song)、調(diao)解等(deng)服務(wu)的代理(li)(li)(li)機(ji)構(gou)數量不斷(duan)增加。開展PCT申請(qing)業(ye)務(wu)的機(ji)構(gou)數量超過1000家(jia)。專利(li)代理(li)(li)(li)人才素(su)質(zhi)(zhi)全面提(ti)高,服務(wu)能(neng)力(li)顯(xian)著增強,涌現出(chu)一批(pi)熟悉(xi)法律、精通外語的復合型人才。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專利代理(li)行業狀況和發(fa)(fa)展環境均發(fa)(fa)生了顯(xian)著變化,現行條例(li)的一些規定(ding)已經與(yu)行業實際、有(you)關法律(lv)規定(ding)和國(guo)家“放(fang)管(guan)服(fu)”改革要求不相適應,有(you)必要對(dui)其進行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優化營商環境,專利代(dai)理人的稱謂改為“專利代(dai)理師”、放寬專利代(dai)理行業準入(ru)等,修改的主要(yao)內容和亮點如下:
一(yi)是簡政(zheng)放(fang)權,支持創(chuang)新(xin)創(chuang)業(ye),減輕群眾負擔,激發市場活力(li)與(yu)創(chuang)造力(li)。包括:取消代理機構(gou)設立(li)審批的(de)(de)省級初審;放(fang)寬代理機構(gou)組織形式(shi)要(yao)求;簡化考試報名條件,取消申請代理師資格應當具有工作(zuo)經驗(yan)等(deng)要(yao)求;取消不(bu)必要(yao)的(de)(de)證明材(cai)料。
二是放管結合(he),加強日(ri)常(chang)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創(chuang)新主體(ti)(ti)合(he)法權益。包括:管理(li)部(bu)門應當采取隨機抽查(cha)方式(shi),對代(dai)(dai)理(li)機構(gou)和(he)代(dai)(dai)理(li)師的執業活動(dong)進行檢(jian)查(cha)、監督,并向(xiang)社會公布檢(jian)查(cha)、處理(li)結果;支持創(chuang)新,鼓勵代(dai)(dai)理(li)機構(gou)和(he)代(dai)(dai)理(li)師為(wei)小(xiao)微企(qi)業以及弱(ruo)勢群體(ti)(ti)提供代(dai)(dai)理(li)援助服務;健全(quan)執業規范,要求代(dai)(dai)理(li)機構(gou)建立(li)健全(quan)利益沖(chong)突 審(shen)查(cha)制度;完善關于代(dai)(dai)理(li)機構(gou)和(he)代(dai)(dai)理(li)師違法行為(wei)的法律責(ze)任。
三是優化服務,加大便民利民,提高服務效率。包括: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專(zhuan)利代(dai)理(li)公共信息發(fa)布,為公眾(zhong)了解代(dai)理(li)機構經(jing)營情況、代(dai)理(li)師執業情況提供查詢服務;代(dai)理(li)師和代(dai)理(li)機構辦(ban)理(li)備(bei)案、審批全部實現一網辦(ban)通。
接下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貫徹落實新條例,加強宣傳普及,盡快完成《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全國專利代(dai)理師資格(ge)考試辦法》等部門規章的修訂(ding)工作,做(zuo)好專利(li)代(dai)理管理系(xi)統(tong)改造(zao)等技術準備(bei),確保新(xin)條例能(neng)夠順利(li)實施。二是繼續提(ti)升行業(ye)監管水平和行業(ye)服務能(neng)力(li),規范(fan)專利(li)代(dai)理執(zhi)業(ye)行為(wei),營造(zao)良好創新(xin)環境,為(wei)創新(xin)驅動發展提(ti)供(gong)有力(li)支撐(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