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行動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發
2019-08-12 869 來源:江蘇省科技廳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扣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的要求,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努力在新一輪發展中爭取優勢、贏得主動,江蘇省制定了高新技術(shu)企業培育“小升高”行動工作方案(2019-2020年)。日前,《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ye)培育“小升高”行動工作方案(2019-2020年)》正式印發。方(fang)案全文如下(xia):
江蘇省高新(xin)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行動工作方案(2019-2020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扣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的要求,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shu)企業集群,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努力在新一輪發展中爭取優勢、贏得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確(que)工(gong)(gong)作(zuo)思路和(he)目標,加(jia)大(da)工(gong)(gong)作(zuo)組織實施推進力度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符合國際慣例、注重量質并舉、與貢獻掛鉤”的原則,突出中小企業、創新引領、系統推進、上下聯動等四個重點,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創新環境,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加速成長為高新技(ji)術企(qi)業(ye),做大做強高新技術企業群體,為高水平建設創新型省份和“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較快增長,總數達30000家,在全國繼續保持前列;企業創新水平顯著增強,規模以上高新技(ji)術企業研發機構建有率達100%,高新(xin)技術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占全省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的比重達60%,高新(xin)技術企(qi)業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突破15萬件;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省級以上高新區內高(gao)新技術企(qi)業數量占全省比重超50%,高新技術產(chan)業(ye)產(chan)值占規模以上工業(ye)產(chan)值比重達(da)45%。
(二)推進機制和措施。各級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市縣政府主要領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落實服務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培育、認定專項經費以及相關工作經費,做到上下聯動、協同推進高新技術(shu)企業培育工作。要充分發揮省高(gao)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的組織、協調和服務作用,完善部門會商制度,加強統籌指導和協同推進。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育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培育計劃,引導科技型小微企業對標找差,加快成長為高新(xin)技術企(qi)業。
(三)任務分解和考核。以將新增高新技術企業(ye)數量納入《設區市高質量發展年度考核指標與實施辦法》為契機,省級將高(gao)新(xin)技術企業(ye)培育任務分解到各設區市,各設區市要對照目標任務,增強擔當意識,細化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建立盡職免責機制,逐級壓實高新技術企業(ye)培育任務,確保完成目標。省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動態監測工作,加強對高新技術(shu)企(qi)業的跟蹤和分析,定期通報進展情況。
二、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夯實高新技術(shu)企業發展基礎
(一)全面梳理遴選優質中小微企業。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強化高新技術企(qi)業培育責任,把高新技術(shu)企業培育工作作為政府主要領導推進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組織科技、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稅務等部門和各街道、鄉鎮,逐級壓實高新(xin)技術企業培育任務,對各類企業開展摸排,全面挖掘優質企業資源,分類分級建立企業培育臺賬,開展跟蹤輔導和服務,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推動傳統企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一批前景好、成長性強的優質中小微企業。
(二)加快孵(fu)(fu)育(yu)(yu)(yu)面廣(guang)量大的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大力開(kai)展高新技(ji)(ji)(ji)術創(chuang)(chuang)新創(chuang)(chuang)業(ye)(ye)(ye)(ye)活動,加大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孵(fu)(fu)育(yu)(yu)(yu)孵(fu)(fu)化力度,推動人才(cai)向企(qi)(qi)業(ye)(ye)(ye)(ye)集聚(ju)、服務向企(qi)(qi)業(ye)(ye)(ye)(ye)集結、政策向企(qi)(qi)業(ye)(ye)(ye)(ye)集成。發揮“創(chuang)(chuang)業(ye)(ye)(ye)(ye)江蘇”科(ke)(ke)技(ji)(ji)(ji)創(chuang)(chuang)業(ye)(ye)(ye)(ye)大賽及(ji)省(sheng)地(di)(di)各類(lei)人才(cai)計劃作(zuo)用(yong),吸引創(chuang)(chuang)新創(chuang)(chuang)業(ye)(ye)(ye)(ye)人才(cai)創(chuang)(chuang)辦高科(ke)(ke)技(ji)(ji)(ji)企(qi)(qi)業(ye)(ye)(ye)(ye);發揮省(sheng)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創(chuang)(chuang)業(ye)(ye)(ye)(ye)企(qi)(qi)業(ye)(ye)(ye)(ye)孵(fu)(fu)育(yu)(yu)(yu)計劃和地(di)(di)方孵(fu)(fu)育(yu)(yu)(yu)資金(jin)作(zuo)用(yong),提升(sheng)科(ke)(ke)技(ji)(ji)(ji)企(qi)(qi)業(ye)(ye)(ye)(ye)孵(fu)(fu)化器(qi)建設水平(ping),孵(fu)(fu)化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強化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評(ping)(ping)價(jia)(jia)工作(zuo),挖(wa)掘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應(ying)評(ping)(ping)盡評(ping)(ping)”,鼓勵(li)各地(di)(di)對通過評(ping)(ping)價(jia)(jia)的科(ke)(ke)技(ji)(ji)(ji)型(xing)(xing)中(zhong)小(xiao)(xiao)企(qi)(qi)業(ye)(ye)(ye)(ye)給予獎(jiang)勵(li)補貼(tie),在(zai)全省(sheng)形成“發現一批、培育(yu)(yu)(yu)一批、推薦一批、認定一批”的工作(zuo)局面。
(三)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培育。進一步優化省高新(xin)技(ji)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標準,擴大培育庫規模,圍繞重點發展領域,支持創新基礎好、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千人計劃”、“雙創”人才、科技企業家等高層次人才所創辦的企業入庫培育。擴大省級高(gao)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規模,推動地方進一步加大培育資金投入力度,省地聯動,在對納入省高新(xin)技(ji)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入庫獎勵的基礎上,根據其在入庫期間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和首次獲得高新技術(shu)企業認定情況分別給予培育獎勵,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向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轉型,加速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三、提升高(gao)新(xin)技術企業創新能力,促進高(gao)新技術企業持續創新
(一)提升高(gao)新技術企業(ye)研發機構建設水平和服務能力。深入實施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百企示范、千企試點、萬企行動”計劃,優先在高(gao)新(xin)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中建設企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對高新技(ji)術企業數量增長較快的地區,加大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布局,實現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全覆蓋。提升高新技術企(qi)業研發機構服務能力,完善企業研發機構績效考評指標體系,把研發機構經費投入、人員投入、知識產權創造、關鍵技術突破作為對省級企業研發機構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
(二)促進高新技(ji)術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在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吸納其參與產業規劃、科技創新規劃、產業技術政策、創新平臺布局和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的編制。深化重大科研項目管理改革,確立以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的立項機制,明確將高新(xin)技術(shu)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資格作為企業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重要條件,在立項時給予優先支持。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及省級重大項目,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共建研發基地、建設協同創新中心等方式,有效利用高校院所的創新資源,加強以應用為導向基礎研究和重大戰略產品的開發,獲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推動高校院所主動將先進適用技術引入高新技術企業(ye)進行熟化、工程化,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更多前沿科技成果。
(三)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水平引進創新人才隊伍。聚焦高(gao)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加大省級及各地人才工程和計劃向高新技術(shu)企(qi)業和入庫培育企業傾斜力度,加強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載體建設和“科技鎮長團” “科技副總”選派工作,在“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中重點加強對高新(xin)技術企業(ye)中科技企業家的培育。鼓勵省內外高校院所高層次人才到高新技(ji)術(shu)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任職或兼職,對于服務企業貢獻突出的科技人員優先晉升職務職稱。鼓勵各地制定高新技術企(qi)業吸引高層次人才的住房、入戶、子女教育、醫療等傾斜性政策,推動創新人才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
(四)助推高新技術(shu)企業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探索開放型創新模式,通過設立企業海外研發機構、企業海外聯合實驗室、離岸孵化器等多種方式,開放配置全球創新資源,加強與國際一流創新機構、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等合作,主動承接高端技術的轉移,匯聚轉化高水平科技成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入國際、國內標準化技術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開展商標國際注冊,突破技術和貿易壁壘。支持高新技術企(qi)業通過產品出口、投資建立境外生產基地等方式,主動參與“一帶一路”戰略實施,不斷開拓全球市場。
四、發揮創新服務平臺支撐作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ye)做大做強
(一)打造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實施科技金融進孵化器行動,推動“蘇科貸”“蘇科投”“蘇科保”以及地方科技金融創新產品走進創新創業載體,進一步改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建立科技企業“白名單”,以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為重點支持對象,引導銀行基于“六專機制”推出知識產權質押等多種專屬信貸產品。加快發展省地各類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基金,放大政府引導基金杠桿作用,通過讓利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支持高新技(ji)術(shu)企業發展。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發行私募債券、企業債、債務融資工具等,支持擔保機構為企業發債提供擔保,支持地方財政提供貼息,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加快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提升高端創新成果匯集、供給側需求側對接和全鏈條一站式服務能力,提供線上技術產權交易、大數據分析等專業化服務。建立科技成果項目庫,及時動態發布符合產業升級方向的科技成果包。加強高校技術轉移體系建設,集聚一批國際技術轉移服務中介機構,形成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服務高新技術(shu)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技術創新需求。
(三)打造科技公共資源開放共享平臺。建設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種質資源、科學數據等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共享。加大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向高(gao)新技術企業(ye)開放力度,將資源開放共享情況作為其運行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高(gao)新技術企(qi)業使用科技公共資源支出的成本,符合條件的,省、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五、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基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
(一)發揮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矩陣”作用。充分利用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教人才優勢和開發開放優勢,發揮核心載體功能,率先落實支持高新(xin)技術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路徑、方式上積極先行先試。明確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作為自創區建設重點任務,強化任務分解和目標考核,把高新技術企(qi)業數量及規模以上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占比等情況納入自創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并作為自創區獎勵補助資金分配的主要因素。深入推進蘇南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發揮自創區建設對高新技術企(qi)業培育的促進作用,高水平支撐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二(er))提升高(gao)新(xin)區創新(xin)發展水(shui)平。實(shi)施創新(xin)型(xing)園(yuan)區建(jian)設(she)行(xing)動計劃,以(yi)建(jian)設(she)一(yi)流創新(xin)型(xing)園(yuan)區為目標(biao),著眼“一(yi)區一(yi)戰略(lve)產業”,聚焦13個先進制造業集群,省、地、園區聯動打造高(gao)新技術企業密集區,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建立健全以創新績效為主的高新區評價體系,優化高新區發展布局,把培育高(gao)新技術企(qi)業數量及規模以上企業中高新(xin)技術企業數量占比作為高新區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和省級高新區申報的重要前提條件。引導高新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引導資金,加快構建適應高(gao)新(xin)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新機制。統籌發揮省級以上開發區各類企業培育載體作用,結合地方轉型升級和區域產業優勢,建設一批高新(xin)技術(shu)企業(ye)培育基地,省地聯動開展高新技(ji)術企業培育工作。
(三)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建設。依托省級以上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以及大學生創業園、返鄉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建設高質量的創業企業孵育基地,把孵育高新技術(shu)企業(ye)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作為各類創新創業載體績效評價的重要因素,按照評價結果進行獎補。加快建設創業、產業、文化和社區等功能有機融合的眾創社區,創建省級以上雙創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形成具有活力和競爭力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支持龍頭骨干企業建設專業孵化器和專業化眾創空間,圍繞產業鏈延伸、配套需求,孵化相關科技型中小企業。
六、促進高(gao)新技術企業提質增效,打造高新技術標桿企業
(一)加快發展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實施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加強高新(xin)技(ji)術企業上市培育,引導其開展股改、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其開辟上市綠色通道,支持其與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效對接、做優做強,成為爆發式成長、競爭優勢突出的瞪羚企業。實施千企升級行動計劃,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專注細分領域精耕細作做精做強,支持企業進行“四化”升級,裝備改造升級和管理創新升級,支持企業上云和互聯網化提升,以高新技(ji)術企(qi)業為基礎,培育認定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爭創一批國家單項冠軍企業。
(二)大力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深入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行動,遴選規模大、帶動強的龍頭高新(xin)技術企(qi)業,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龍頭高新技(ji)術企業融入全球研發創新網絡,牽頭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速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三)建設高新技術標桿企業。以高新技術企業為重點,評選發布省百強創新型企業,支持各地評選發布區域優質高(gao)新技術(shu)企業名單,省、地聯動加大宣傳力度,推廣高(gao)新技術企業的創新發展理念、創新機制,提升高(gao)新(xin)技術企業品牌效應,為全省企業創新發展提供示范。
七、優化政府創新服務水平,營造高新技術(shu)企業發展良好環境
(一)推動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全面落實國家降低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shu)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高(gao)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延長至十年。鼓勵科研人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shu)企業給予科研人員符合條件的股權獎勵,依法享受分期或遞延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落實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其對入駐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提供房租減免優惠。
(二)優化認定管理服務。認真落實“放管服”要求,進一步健全組織,明確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責任分工,加強高(gao)新(xin)技術(shu)企(qi)業(ye)培育工作指導培訓,加大對小微企業申報高新技(ji)術企業的輔導力度,優化評審流程,充分尊重專家評審意見,審慎提出職責外否定意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提高工作效率,堅持標準,進一步優化認定服務機制和工作流程,確保公平公正。
(三)推進專利快速審查和維權。對高(gao)新技(ji)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的專利申請,符合專利優先審查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利優先審查請求推薦,加快專利授權速度。構建多元化立體保護網絡,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對高新技術企(qi)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知識產權維權給予重點支持。加大知識產權培訓力度,提高高新(xin)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知識產權制度運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