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一直嚴謹規范
2019-08-14 912 科技日報
近日,一篇題為《補繳稅款超2000萬!注意,2019年,將嚴查高新技術企業!》的文章在網上熱傳。文章稱,廣州市白云區科信局將加強對已認定和擬認定(包括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工作,不合格就摘帽。該文還指出, 2018年,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抽查了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100家企業,竟有80家不符合條件……
“去年我們并沒有進行過如上文所說的抽查100家企業,八成企業不符合條件的數字不知從何而來。”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處處長郭俊峰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火炬中心,承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性工作。
至于今年將嚴查高新技術企業的說法,郭俊峰認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是越來越規范,而非越來越嚴厲”,各地都在嚴把質量關,一直在進行高質量的服務、認定、管理、檢查工作,各認定機構也都在嚴格執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而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對于企業而言,跨入高新技術的行列,按國家政策會有相應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地方則在人才、土地和獎補有相應政策加持。
如今,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走過近30年歷程,在保證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如何激活新動能?“在關注數量增長的同時更要強調質量,真正意義上實現高新技術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國家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弄虛作假的情況‘零容忍’,不管是企業還是中介機構,發現一起、核實一起,核實一起、處理一起。”郭俊峰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由36個地方認定機構執行,具體為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
記者查閱發現,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辦法》的8個條件,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擁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強度,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符合《辦法》8個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請,通過專家評審、審查認定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再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郭俊峰介紹,至于認定機構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一種是不符合《辦法》相關要求,比如,企業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還有一種是,公眾反映企業在申請過程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認定機構核實后確實不符合資格者,同樣也會被“摘帽”。
值得關注的是,2018年,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至于上述文章所說的上市公司中裝建設被摘帽,9個月就補繳稅款2228.49萬的說法,郭俊峰回應說,該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再次申請未通過,這意味著,被摘牌后,將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科(ke)技日報北京6月2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