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蘇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新規定
2019-10-18 947 來自于網絡
隨著經濟發展,民營企業數量猛增,國家對自主研發、創新的企業扶持力度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也隨之增多。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需調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研發費用與專項審計保持一致;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要求將會增加,預計審查機制也會越來越嚴格,高企認定評審工作將進一步從嚴把控,主要表現如下:
1、認定評審科技創新事項發生時間以申報前三年為主。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申請或轉讓的專利、認定的研發機構、簽訂的產學研合作協議等將不予采納。需提前至少一年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高新技術企業要求近三年授權專利)
2、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必須“三表一致”。即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企業財務報表、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中的企業研發費用數據要求一致,往年通過出具《研發費用數據不一致說明》的做法將不予認可。雖然未全省開始推廣,但極有可能是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趨勢,想在2020年申報高新認定的企業,要抓緊時間做好提前準備工作。提前做好培育,專利不能再臨時抱佛腳,必須要提前一年做好準備;財務方面針對研發費用的要求也將會更加嚴格,不再是出具相應證明可以解決相應問題,必須保持”三表一致“原則。
3、規上(shang)工業(ye)企業(ye)享受高企政策獎勵與企業(ye)是否(fou)填報(bao)(bao)工業(ye)直報(bao)(bao)系統B203企業(ye)研發投入掛鉤(gou)。
溫馨提示:企業除了要注意研究(jiu)開發費用“三(san)表一(yi)致”,還要注重報表的(de)規(gui)范性。建議企業從現(xian)在開始(shi)嚴格(ge)檢查各類數據報表,避(bi)免在填(tian)報報表時出現(xian)數據不統一(yi)的(de)現(xian)象(x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