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省級數字經濟相關政策項目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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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ys004
山(shan)西(xi)轉型綜(zong)改示范區管(guan)委(wei)會,各市(shi)工業和信息(xi)化(hua)局、大數據應用局:
為貫徹(che)落實《山西省(sheng)(sheng)人民(min)政(zheng)府關于印發(fa)山西省(sheng)(sheng)加快(kuai)推進數字經濟(ji)發(fa)展實施意見和若干(gan)政(zheng)策的通知(zhi)》《山西省(sheng)(sheng)人民(min)政(zheng)府關于印發(fa)山西省(sheng)(sheng)加快(kuai)5G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和若(ruo)干措施的通知》《山(shan)西省(sheng)人民(min)政府關于印發山(shan)西省(sheng)新時期(qi)促進集成(cheng)電路產(chan)業和軟(ruan)件產(chan)業高質量發展(zhan)若干(gan)政策的通知》,根據財政專項資(zi)金管理相關要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了《2022年度(du)省級(ji)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1,以下簡稱《指南》),現(xian)將有關(guan)申(shen)報事項通知如下(xia):
一、支持對(dui)象及(ji)條件
(一)申(shen)報主(zhu)體
1.?項目單位(wei)為獨立法人(ren)單位(wei)和中央駐(zhu)晉(jin)企業(ye)。
2.??“信用中國(山西)”網站確(que)定(ding)的失信主體不得申(shen)報。
(二(er))申報項目
1.?項目(mu)符合《指(zhi)南(nan)》具體支持方向(xiang)提出的申報條件,在(zai)山(shan)西省境內實施(市場拓展類項(xiang)目除外(wai))。
2.?同(tong)一單位實(shi)質內(nei)容(rong)相同(tong)的項目未享受其他省級財政(zheng)資金(jin)支(zhi)持。
3.?同一單位實質內容相同的(de)項目只(zhi)可申報一項獎(jiang)補。
二、申報程序
(一)山西轉(zhuan)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shi)工信局(ju)、大數(shu)據(ju)局(ju)按照屬地原則,組織開展項目申報收集和(he)審核。
(二)項(xiang)目單位對照本通(tong)知要(yao)求(qiu),編制項(xiang)目資(zi)金申請報(bao)告(相關要求如附件2),報(bao)送所在地(di)審核主管部門(men)。
(三)按照(zhao)申報單位承諾(nuo)、市縣核實、省廳統籌(chou)的(de)原(yuan)則,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qu)管委會、各市工信局、大數據(ju)局要按(an)規定開展項目審核(he)工作,嚴(yan)格進行(xing)資料審查(cha)和現場(chang)核(he)查(cha),確保申報材料的真(zhen)實(shi)、合法、有效,避免項目多頭申報、重復申報,并將(jiang)通(tong)過審核(he)的項目匯總后(hou)行(xing)文報送至(zhi)省工信廳(ting)。
《指(zhi)南(nan)》中除以(yi)下三類項目外,其余(yu)項目均需進行現場(chang)核查(cha):
1.第(di)一、四、十(shi)(shi)、十(shi)(shi)五、十(shi)(shi)六(liu)、二(er)十(shi)(shi)、二(er)十(shi)(shi)二(er)和二(er)十(shi)(shi)五條(tiao)項目。
2.第六條中的智能(neng)制造標(biao)桿、示(shi)范類項目(mu)和第二十三條(tiao)中的公益性交流培訓項目(mu)。
3.第十七(qi)條(tiao)中除高新(xin)技術企業(ye)認定(ding)獎勵外其他項目。
三、申(shen)報(bao)材料
(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qu)管委會、各市工(gong)信局、大數據局推薦文件并附加(jia)蓋(gai)公章的項目匯總表(附件3),一式五份。
(二)項目資金申請(qing)報告紙質(zhi)版一(yi)式(shi)八(ba)份,需(xu)山(shan)西轉型(xing)綜改(gai)示范區管委會、市工信局或大數據局加蓋公章。其(qi)中,5G基站電價支(zhi)持項目還需提交申請單、現(xian)場抽查表(biao)(附件4)。
(三)電(dian)子版光盤(pan)一份(項目匯總表為EXCEL格式(shi),資金申請報告為PDF格式(shi)),內容須與紙質(zhi)版申報(bao)材料(liao)一致。
四、受理時間
項目(mu)按照(zhao)成熟一(yi)(yi)批(pi)受理(li)一(yi)(yi)批(pi)的原則,分兩批(pi)開(kai)展申(shen)報。第一(yi)(yi)批(pi)截止(zhi)時間2022年6月(yue)8日,第二批截止(zhi)時間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