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權威回應!
2023-06-19 294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近日,國(guo)務(wu)(wu)院召開常務(wu)(wu)會(hui)議,聽(ting)取優化(hua)營商環境工作進展及下一(yi)步重(zhong)點(dian)舉措(cuo)的匯報。國(guo)務(wu)(wu)院新聞辦公室6月14日下午舉行國(guo)務(wu)(wu)院政策例行吹風(feng)會(hui),介紹(shao)深化(hua)營商環境重(zhong)點(dian)領域改革有關情況,一(yi)起關注(zhu)!
Q 深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將做好哪些工作?
A 國家發(fa)展改革(ge)委將會同有關部門(men)深入貫徹(che)落實黨(dang)中央、國務院決(jue)策(ce)部署,聚焦(jiao)企(qi)業反映(ying)的突出(chu)問(wen)題,分批(pi)次加(jia)快推(tui)出(chu)針對性(xing)政策(ce)措施(shi),深化營商環境重(zhong)點領域改革(ge),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提振(zhen)發(fa)展信心,激發(fa)市場活力(li)。突出(chu)做好(hao)三(san)個“著力(li)”。 一是(shi)著力深化市場(chang)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競爭。制(zhi)定(ding)《公(gong)平競(jing)爭(zheng)(zheng)審查條例》《招(zhao)標投標領域(yu)公(gong)平競(jing)爭(zheng)(zheng)審查規則》,開展妨(fang)礙統一市場(chang)和公(gong)平競(jing)爭(zheng)(zheng)的政(zheng)策措施清理,啟動招(zhao)標投標領域(yu)重點問題專項整治。督促銀(yin)行業(ye)落實小(xiao)微企業(ye)信貸(dai)計劃,推動普惠(hui)性(xing)小(xiao)微企業(ye)貸(dai)款持續增量(liang)擴面(mian)。 二是著力強化法治化支撐,切實穩定企業預期。完(wan)善法(fa)治化(hua)營商(shang)環境頂(ding)層設計,從立(li)法(fa)、執法(fa)、司(si)法(fa)、守法(fa)、普法(fa)等各(ge)環節一體推(tui)進法(fa)治化(hua)營商(shang)環境建設。開展罰款事項專項清理。加快構建數據(ju)知識產權保護(hu)規則,實(shi)施(shi)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 三是著力(li)提(ti)升國際化水平(ping),穩步擴大(da)制度型開放。推(tui)進更高(gao)水平開放型(xing)經濟新體制建(jian)設,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he)自由貿易港(gang)試點對接國(guo)際高(gao)標準推(tui)進制度型(xing)開放。繼續做好外(wai)商(shang)投資(zi)促進和(he)服務工作(zuo),深化通關(guan)便利化改革。支持(chi)京津(jin)冀、長(chang)三角、粵港(gang)澳(ao)大灣(wan)區等打造一流營商(shang)環境(jing),帶動全國(guo)營商(shang)環境(jing)整體優化。 Q 圍繞縮小區域間營商環境差距,下一步有哪些重點工作? A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力度,推動政府職能向減審批、強監管、優服務轉變,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改善。但是由于基礎條件、發展狀況不平衡等影響,各地落實營商環境改革事項的成效有差異,部分地方仍然存在“辦事繁、問詢難、多頭跑、來回跑”等現象。下一步,圍繞縮小區域間營商環境差距,重點做好3方面工作。 一是促進薄(bo)弱區域加(jia)快改革步伐。 指導和督促營商環境改革相對滯后地區落實落細《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聚焦經營主體集中反映的普遍性、深層次問題加快改革步伐,探索差異化營商環境優化路徑,提升政府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打通改革落地見效“最后一米”。 二是支持重點區域對標國際先進先行(xing)先試。 繼續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加快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以點帶面、提質擴面,引領帶動各地對標先進加力優化營商環境。 三是鼓勵各地(di)方(fang)因地(di)制(zhi)宜(yi)爭創細分領域標桿。 充分考慮城市發展水平和基礎條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設更多營商環境特色品牌,形成百舸爭流的創新局面。 Q 市場監管總局在治理涉企違規收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A 市場監管總局多措并舉深入治理違規收費問題,切實推動降費減負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一是持續開展重點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整治。二是部署今年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和交叉檢查工作。重點檢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金融領域、公用企業等領域收費問題,突出政策紅利落實,嚴查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商業銀行強制收費、電力工程安裝收費等領域違法行為,著力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和用能成本。三是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 Q 今年以來稅務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A 一是提效稅費政策落實,打造惠企減負擔的稅收營商環境。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延續和優化實施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的決策部署,確保政策紅利精準直達經營主體。今年1-4月,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4689億元。 二是提速稅費智能辦理,打造便(bian)捷(jie)高效能的(de)稅(shui)(shui)(shui)收營商環境。拓展非接觸事項范圍,試點增值稅(shui)(shui)(shui)留抵退(tui)稅(shui)(shui)(shui)“智能預填”、出口退(tui)稅(shui)(shui)(shui)“免填報”等功(gong)能。目前(qian)已(yi)實現96%的(de)稅(shui)(shui)(shui)費事項、99%的(de)納稅(shui)(shui)(shui)申報可網上辦(ban)理(li),全國社保(bao)繳費“網上辦(ban)”“掌(zhang)上辦(ban)”業務量占比達95%以上。 三是提升稅收執法效能,打造公平可預期的稅收營商環境。 Q 如何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A 今年1月1日,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正式施行,新增了239條鼓勵條目,新增條目達到歷年來新高,鼓(gu)勵外商投(tou)資的行(xing)業、領(ling)域進一步(bu)擴大。下一步(bu),將(jiang)全面對(dui)接國際(ji)高標(biao)準市場規(gui)則體系,推(tui)進更高水(shui)平開放型(xing)經濟新體制建設,穩步(bu)擴大規(gui)則、規(gui)制、管理、標(biao)準等制度(du)型(xing)開放。 ·推出更大力度引資政策。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研究出臺更大力度吸引外資的政策(ce)措施,優化(hua)公平競(jing)爭環境,暢通創新要素流動,促進(jin)內外資(zi)企業務實合作。 ·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在評估近幾年外資準入(ru)(ru)負面清單(dan)實施效果(guo)基礎上,深入(ru)(ru)了解地方、外資企業等方面擴(kuo)大外資市場(chang)準入(ru)(ru)的訴求,研究縮減海南自由貿易港(gang)外資準入(ru)(ru)負面清單(dan)等措施。 ·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繼續舉辦國際產業投資合作系列活動,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和地方招商引資提供平臺,健全外資企業直接聯系點機制,暢通溝通渠道,及時協調(diao)解決企業反映的(de)問(wen)題和合理訴(su)求,為(wei)企業投資(zi)和生(sheng)產經營提(ti)供(gong)便利。 Q 海關在服務外貿創新發展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 A 6月12日,海關總署在海關職責范圍內,推出了優化營商環境16條,其中服務外貿創(chuang)新(xin)發展措(cuo)施(shi)主要體現為“三個更好”。 第一,更好支持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聚焦企業的需求,有序開展跨境電商海關監管綜合改革,提升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出口監管標準化水平。針對企業退貨的痛點,優化跨境電商商品進出口退貨措施,完善升級退(tui)貨中心倉功能,試點開展跨(kua)境電(dian)商網購保(bao)稅零售進口跨(kua)關區退(tui)貨模式(shi),研(yan)究擴大(da)跨(kua)境電(dian)商一(yi)般出口商品(pin)跨(kua)關區退(tui)貨試點,解決企(qi)業(ye)退(tui)貨難題。另外,大(da)力支持保(bao)稅維(wei)修(xiu)新業(ye)態發展,拓(tuo)展保(bao)稅維(wei)修(xiu)業(ye)務范圍(wei)。 第二,更好服務加工貿易等創新發展。 創新海關監管機制,優化作業手續,進一步推進加工貿易便利化,促進加工貿易持續健康發展和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同時,加快推進綜合保稅區的綜合改革,研究出臺(tai)新一輪支(zhi)持(chi)綜合保稅(shui)區(qu)高質量(liang)發(fa)展的(de)措施(shi),進(jin)一步完(wan)善(shan)政策、拓展功能(neng)、簡化(hua)手續、優(you)化(hua)服務。另(ling)外,還優(you)化(hua)邊民(min)互市貿(mao)易監管,對邊民(min)互市貿(mao)易落地(di)加工商品實(shi)行相關便利化(hua)通關措施(shi),促進(jin)邊境貿(mao)易創新發(fa)展。 第三,更好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首先,重點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成長活力,加強“專精特新”企業成長培育。同時,進一步擴大主動披露政策適用范圍,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依法減免繳納稅款滯納金,為企業提供容錯糾錯、守法便利通道。充分發揮知識(shi)產權(quan)海關(guan)保護對于保護企(qi)業創新的重要(yao)作用,強化知識(shi)產權(quan)海關(guan)保護,保護守法企(qi)業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