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流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于推薦第(di)八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ye)的通知》要(yao)求,為(wei)貫徹(che)落(luo)實《國務(wu)院辦公廳關(guan)于促進物流業(ye)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進一步擴大本市試點物流企業(ye)范圍,現開展第(di)八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ye)推薦工作。有關(guan)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條件
符(fu)合國家發(fa)展(zhan)改(gai)革委等九(jiu)部(bu)門《關于(yu)促進我國現(xian)代物流業發(fa)展(zhan)的意見》中(zhong)關于(yu)物流企(qi)業的定義;具有運輸、倉儲等轉包(bao)的經營(ying)業務;2010年營(ying)業稅及附加實際繳納(na)(na)(na)額不低(di)于(yu)50萬元;具有自開票(piao)納(na)(na)(na)稅人(ren)資格;無不良納(na)(na)(na)稅記錄。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請認真填寫《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申報表》,并于2011年12月3日前將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及電子版報送至市商務委物流發展處或北京物流協會。同時,請通過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網站()錄入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要按照附件要求填報,材料填寫要翔實簡潔,能清楚地反映企業情況,對于不認真填寫、無網上填報的企業將不予受理。
(二)市商務委物流發展處初步審核申報材料并匯總,于2011年12月10日前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
(三)國(guo)家發展改(gai)革委(wei)經濟運(yun)行調節局組織(zhi)專家對企(qi)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que)定備選企(qi)業名(ming)單,送(song)國(guo)家稅(shui)務總局確(que)認(ren)。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物流發展處 卓海靜
電話/傳真:85163177 E-mail:zhj@bjcoc.gov.cn
地址:東城區朝內大街190號217室 郵編:100010
聯系人:北京物流協會 黃少陽
電話/傳真:63435428 E-mail:bjwlxh@sina.com
地址:西城(cheng)區蓮花(hua)池東路丙(bing)1號303室 郵編:100045
附(fu)件(jian):稅(shui)收(shou)試點物(wu)流企(qi)業申報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