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
2019-06-17 1187 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關于組織開(kai)展2019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設(she)區市科(ke)技(ji)局(ju)、工(gong)信局(ju)、財(cai)政(zheng)局(ju),平潭綜合實(shi)驗(yan)區社會事業(ye)局(ju)、經(jing)濟發展(zhan)局(ju)、財(cai)政(zheng)金(jin)融(rong)局(ju),有關單位:
根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扶持辦法》(閩政辦〔2017〕141號文,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和《福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實施細則(試行)》(閩科高〔2018〕10號文,以(yi)下簡稱《實施(shi)細則》)的有關要求,現將2019年度備案工作若干(gan)具體事項通知如(ru)下:
一、省級高(gao)新(xin)技(ji)術企(qi)業備案
(一)申報(bao)范(fan)圍
符合(he)《扶持辦法》的第五(wu)條規(gui)定。
有效期內或證書有效期后一年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再列入省級高新技術(shu)企業培育庫。
企業可以同時申報省級高新技(ji)術企(qi)業備案入庫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備案和認定都通過的,照常享受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扶助政策。
(二)各設區(qu)(qu)市(平(ping)潭綜合實驗區(qu)(qu))上報推薦(jian)入庫名單時間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管理部門(men)自(zi)行發布本地區申(shen)報(bao)(bao)通知,組織企業申(shen)報(bao)(bao)。第一批(pi)推薦上報(bao)(bao)備案入庫名單截止時間(jian)為7月31日(ri),第二批推薦上(shang)報備案入庫名單(dan)截止(zhi)時間(jian)為9月30日。
(三)申(shen)報程序
1.申(shen)報企業
(1)企(qi)業根(gen)據《扶持辦法》第五條進行自我評(ping)價(jia),自評(ping)符(fu)合入庫要求(qiu)的(de),向所在地科技(ji)部門提出備案申請。
(2)申報企(qi)業應登錄福建省(sheng)科學技術廳門戶網站(zhan)(//kjt.fujian.gov.cn/)點擊“福建省高新技(ji)術企(qi)業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高企管理系統”)鏈接欄目進行注冊登記,并按《實施細則》第三點(二)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材料詳細清單見各地市科技局申報通知)。
(3)申(shen)報企業可自行(xing)選擇委托符(fu)合《實施(shi)細則(ze)》規定條件的中介機(ji)構出具專項(xiang)報告或鑒證報告。
(4)申報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扶持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可申報省級高(gao)新技術企業備案。
2.專項審計(鑒(jian)證)中介機構
(1)中介機(ji)構根(gen)據《實施細(xi)則》第一(yi)點(dian)(三)要(yao)求(qiu)進行(xing)自我(wo)評價,自評符合條件(jian)的,應(ying)登(deng)錄“省高企管理系統”進行(xing)注(zhu)冊登(deng)記,按要(yao)求(qiu)上傳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同(tong)時,下(xia)載打(da)印《中介機(ji)構信(xin)息備案表》,并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中介機構應加(jia)強對《扶持辦(ban)(ban)法(fa)》和(he)《實施細則》的學習;嚴格(ge)依據《扶持辦(ban)(ban)法(fa)》和(he)《實施細則》要求客觀公(gong)正地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shu)產品(服務)收入進行(xing)專項審計或鑒(jian)證(zheng),出具專項報(bao)告(gao)或鑒(jian)證(zheng)報(bao)告(gao)時應隨附《中介機構信(xin)息備案表》并加(jia)蓋機構公(gong)章及機構負責(ze)人簽章。
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報告中存在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備案管理部門將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公告,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名單,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備案相關工作。
3.地方備案管理部門(men)
(1)各縣(市、區)備案(an)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對本地區申報(bao)企業進行受理與初(chu)審(shen)(shen);初(chu)審(shen)(shen)符合條件(jian)的企業通過(guo)網絡提交(jiao)所在設區市科技部門,企業紙(zhi)質(zhi)材料一(yi)并(bing)報(bao)送。
(2)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對本地區申報企業進行形式審查,提出擬提交專家評審的《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附件1)。
(3)各設區市(shi)(平潭綜合實驗(yan)區)備案(an)管理部門負責(ze)組織專家(jia)(jia)對申(shen)報企業進行(xing)評(ping)審,評(ping)審專家(jia)(jia)按照《扶持(chi)辦法》和《實施細(xi)則》規定,通過“省(sheng)高企管理系統(tong)(tong)”從省(sheng)級科技項(xiang)目(mu)管理系統(tong)(tong)專家(jia)(jia)庫(ku)中隨機抽取組成(cheng)專家(jia)(jia)組。
(4)各設區(qu)市(平(ping)潭(tan)綜合實驗區(qu))備(bei)案管理部門在(zai)推薦(jian)(jian)入庫名單截止時(shi)間前(qian)將本(ben)地區(qu)《推薦(jian)(jian)入庫備(bei)案企業名單》(附件2)、《入(ru)庫備(bei)案(an)企業獎補建議匯總表》(附件3)同時加蓋科(ke)技、工信(xin)、財政(zheng)等三部門(men)公章上報(bao)省備(bei)案管理(li)部門(men),并(bing)留存企業申報(bao)材料。
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
根據《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省級高(gao)新技術企業(ye)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或歇業的,須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提交并打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備案表》(附件4),連同相關證明材料(liao)報(bao)所(suo)在設區市科技部門。
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省級高新技術(shu)企(qi)業入庫條件(涉及復雜變更的需組織專家評審),審核結果在變更之日2個月內通(tong)過網(wang)絡提交省備案管(guan)理(li)(li)部門備案,并以書面形式行文(wen)加(jia)蓋所在(zai)地工信、財政部門公章后報送省備案管(guan)理(li)(li)部門,并在(zai)“省高(gao)企管(guan)理(li)(li)系統(tong)”予(yu)以公告。
經審核仍符合入庫條件的,其省級高新(xin)技術企(qi)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由企業所在地備案管理部門重新核發培育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入庫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ye)資格。
三、企業年(nian)報
2018年通過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ye)備案的企業應于5月(yue)31日前通過“省高企管理系統”,報送上一年度《省級高新(xin)技術(shu)企業發展情況報表》(附件5)。入庫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通報;被通報企業入庫三年內未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e)認定的,三年期滿起一年內不可申報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備案。
各設(she)區市(平潭綜合(he)實驗區)備案(an)管理部門應提醒(xing)、督促企業及時填報(bao)年度(du)發展情況(kuang)報(bao)表,并協(xie)助企業處理填報(bao)過(guo)程中的相關問題。
四、其(qi)他(ta)事項
1.各設區市科技、工信、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按照《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的企業的整體發展狀況,認真組織做好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報推薦工作。
2.為配合做好省級高新技術企(qi)業備案申報工作,擬舉辦省級高新技術(shu)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申報管理系統使用等培訓輔導班。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省級高新技(ji)術培育工作(zuo)聯(lian)席會議(yi)成(cheng)員單位聯(lian)系人
省(sheng)科技廳高新(xin)處:劉美;
省工信(xin)廳(ting)科(ke)技處:胡志平;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chu):陳(chen)建華。
4.省級高新技術(shu)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委托福建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處理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地址:福州市工業路611號福建高新技術創(chuang)業園1號樓九層907室,聯(lian)系人:陳雪峰、楊(yang)文育,電話:0591-83779637、87857503,E-mail: fjcyzxfwk@163.com。
5.各設區市(shi)(平(ping)潭綜合實驗區)科技部門業務(wu)咨詢與受理科室聯(lian)系(xi)方式:
福州市(shi)科技局 高新處 0591-83350719
平潭綜合實(shi)驗區社會(hui)事(shi)業(ye)局 科技處 0591-24349836
寧德市科學技術局 高新(xin)科(ke) 0593-2093099
莆田市科技局 工(gong)業(ye)科 0594-2655395
泉州(zhou)市科技局(ju) 工業科 0595-22579329
漳州市科技局 工業(ye)科 0596-2933613
龍(long)巖市科技(ji)局 高(gao)新(xin)科 0597- 3220530
三(san)明市(shi)科技(ji)局 工業科 0598-8590851
南平(ping)市科技局(ju) 工業科(ke) 0599-8834365
附件:
1.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
2.推薦入庫備(bei)案企業名單
3.入庫(ku)備案(an)企(qi)業獎補建議匯總表
4.省級高新技術企業(ye)變更備案表
5.省級高(gao)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福建省科學(xue)技術廳(ting)
福(fu)建省(sheng)工業和信(xin)息(xi)化廳
福建(jian)省財政廳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