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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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fu)建省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科技局(ju)(ju)(ju)、工信局(ju)(ju)(ju)、財政局(ju)(ju)(ju),平(ping)潭綜合實驗區社(she)會事業局(ju)(ju)(ju)、經濟發展局(ju)(ju)(ju)、財政金融局(ju)(ju)(ju),有關(guan)單位:
根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扶持辦法》(閩政辦〔2017〕141號文,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和《福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實施細則(試行)》(閩科高〔2018〕10號文,以下簡稱《實施(shi)細則(ze)》)的有關要求,現將2019年度備(bei)案工作(zuo)若干(gan)具(ju)體事項(xiang)通知如下:
一、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備案
(一(yi))申報范圍
符合《扶持辦(ban)法》的第五條(tiao)規定。
有效期內或證書有效期后一年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再列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ye)培育庫。
企業可以同時申報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備案入庫和國家高新技術(shu)企業認定,當年備案和認定都通過的,照常享受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扶助政策。
(二)各設區(qu)市(shi)(平潭(tan)綜(zong)合實驗區(qu))上報推薦入庫名單時間(jian)
各設區(qu)(qu)(qu)市(平(ping)潭綜(zong)合實驗區(qu)(qu)(qu))備(bei)案(an)管理部門自行發布本地(di)區(qu)(qu)(qu)申報(bao)(bao)通知(zhi),組(zu)織企業(ye)申報(bao)(bao)。第一批推薦上報(bao)(bao)備(bei)案(an)入庫名單截止時間為7月31日,第二批推(tui)薦上報備案入庫(ku)名(ming)單截止(zhi)時間為9月(yue)30日。
(三)申報程(cheng)序
1.申報企(qi)業
(1)企業根據《扶持辦法》第五條進行自(zi)我評價(jia),自(zi)評符合入庫要求的,向所在地科技(ji)部門提出(chu)備案申請。
(2)申報企業應登錄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門戶(hu)網站(//kjt.fujian.gov.cn/)點擊“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ye)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高企管理系統”)鏈接欄目進行注冊登記,并按《實施細則》第三點(二)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材料詳細清單見各地市科技局申報通知)。
(3)申報企業(ye)可自行選擇委托符合《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de)中介機(ji)構出具專項(xiang)報告(gao)或鑒證(zheng)報告(gao)。
(4)申報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扶持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可申報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備案。
2.專項審計(ji)(鑒(jian)證)中(zhong)介機構
(1)中介(jie)(jie)機構根(gen)據《實施細則》第(di)一(yi)點(三(san))要求(qiu)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he)條件的,應登(deng)錄(lu)“省高企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deng)記,按要求(qiu)上傳相關資質(zhi)證明(ming)材料;同時,下載(zai)打印(yin)《中介(jie)(jie)機構信息備案(an)表》,并對所填內容的真(zhen)實性負責。
(2)中介(jie)機(ji)構應加強對(dui)《扶(fu)持辦(ban)法》和(he)《實(shi)施細(xi)則》的學習;嚴格依據《扶(fu)持辦(ban)法》和(he)《實(shi)施細(xi)則》要求客觀(guan)公正地(di)對(dui)企(qi)業(ye)的研(yan)發費用、高新(xin)技術(shu)產(chan)品(服務)收(shou)入進行(xing)專項(xiang)審(shen)計或鑒證,出(chu)具專項(xiang)報告或鑒證報告時(shi)應隨附《中介(jie)機(ji)構信(xin)息備案表》并加蓋機(ji)構公章及機(ji)構負責人簽章。
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報告中存在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備案管理部門將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公告,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名單,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省級高新技術企(qi)業備案相關工作。
3.地方備案管理部門
(1)各縣(市、區)備案管理部(bu)門應登錄(lu)“省高(gao)企管理系統”,對本地(di)區申報(bao)企業進行受(shou)理與初(chu)審;初(chu)審符合條件的(de)企業通過網(wang)絡(luo)提交(jiao)所在設區市科(ke)技部(bu)門,企業紙質材料一并報(bao)送。
(2)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對本地區申報企業進行形式審查,提出擬提交專家評審的《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附件1)。
(3)各(ge)設區市(shi)(平潭綜(zong)合實驗區)備案管理(li)部門負(fu)責組織專家(jia)對申(shen)報企業進行評審,評審專家(jia)按照《扶(fu)持辦法》和(he)《實施細(xi)則》規定,通(tong)過(guo)“省(sheng)高企管理(li)系統(tong)”從省(sheng)級科技項目管理(li)系統(tong)專家(jia)庫(ku)中(zhong)隨機抽取(qu)組成專家(jia)組。
(4)各設區(qu)市(平潭綜合實(shi)驗區(qu))備案(an)管理部門在推薦入庫(ku)名單(dan)(dan)截止時間前(qian)將本地(di)區(qu)《推薦入庫(ku)備案(an)企(qi)業(ye)名單(dan)(dan)》(附件(jian)2)、《入庫(ku)備(bei)案(an)企業獎補(bu)建議匯總(zong)表(biao)》(附件3)同時加蓋科技、工信、財政等三部門(men)公章上(shang)報省備案管理部門(men),并留存企業申報材料。
二、省級高新(xin)技(ji)術(shu)企業變更
根據《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省級高新(xin)技術企(qi)業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或歇業的,須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提交并打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備案表》(附件4),連同相關(guan)證明材料報所(suo)在設區市科技部門(men)。
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入庫條件(涉及復雜變更的需組織專家評審),審核結果在變更之日2個月內通過(guo)網絡(luo)提交省備(bei)(bei)案管理(li)部(bu)門備(bei)(bei)案,并以(yi)(yi)書(shu)面形式(shi)行文加蓋所在(zai)地(di)工信、財(cai)政部(bu)門公章后報送省備(bei)(bei)案管理(li)部(bu)門,并在(zai)“省高企(qi)管理(li)系統”予以(yi)(yi)公告。
經審核仍符合入庫條件的,其省級高新技術企(qi)業(ye)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由企業所在地備案管理部門重新核發培育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入庫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三(san)、企業年報
2018年通過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備案的企業應于5月31日前通過“省高企管理系統”,報送上一年度《省級高新(xin)技(ji)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附件5)。入庫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通報;被通報企業入庫三年內未通過國家高新技(ji)術企(qi)業(ye)認定的,三年期滿起一年內不可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ye)備案。
各設(she)區(qu)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u))備案管(guan)理部門應提醒、督促企業及時(shi)填(tian)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biao),并(bing)協助(zhu)企業處理填(tian)報過程中的相(xiang)關(guan)問題。
四、其他事項
1.各設區市科技、工信、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按照《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的企業的整體發展狀況,認真組織做好省級高新技(ji)術企業(ye)備案申報推薦工作。
2.為配合做好省級高新技術企業(ye)備案申報工作,擬舉辦省級高新(xin)技術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申報管理系統使用等培訓輔導班。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省(sheng)級高新技(ji)術培育工作(zuo)聯席(xi)會議成員單位(wei)聯系人(ren)
省科技(ji)廳(ting)高新處(chu):劉美;
省工信(xin)廳科技(ji)處:胡志平;
省財政(zheng)廳教科文處:陳建華。
4.省級高(gao)新技術企(qi)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委托福建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處理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地址:福州市工業路611號福建高新技術創業園1號樓(lou)九層907室,聯系(xi)人:陳雪峰、楊文育,電話:0591-83779637、87857503,E-mail: fjcyzxfwk@163.com。
5.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科(ke)(ke)技(ji)部門業務咨(zi)詢與受理科(ke)(ke)室聯系(xi)方(fang)式:
福州市科技(ji)局 高新(xin)處 0591-83350719
平(ping)潭綜合(he)實驗(yan)區社會事業(ye)局 科(ke)技處 0591-24349836
寧德市科學(xue)技術局 高新科 0593-2093099
莆田(tian)市(shi)科技(ji)局 工業科 0594-2655395
泉州(zhou)市科(ke)技局 工業科 0595-22579329
漳(zhang)州市(shi)科技局 工業科 0596-2933613
龍(long)巖市科技局 高新科(ke) 0597- 3220530
三(san)明市科(ke)技局(ju) 工(gong)業科 0598-8590851
南平市科技(ji)局 工業科 0599-8834365
附件:
1.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
2.推薦入庫備案企業名(ming)單
3.入(ru)庫備(bei)案企(qi)業獎補建議匯總表
4.省級高新技術(shu)企業變更備案表
5.省級高(gao)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福(fu)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工(gong)業(ye)和信息(xi)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