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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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ys004
工信部企業〔2022〕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shi)及計劃單列市(shi)、新疆生產(chan)建設兵團工業和(he)信息化主(zhu)管部(bu)(bu)門、中小企業主(zhu)管部(bu)(bu)門:
為(wei)進一步(bu)加強(qiang)優質中小企(qi)業梯度培育工作,推(tui)動中小企(qi)業高質量發展,現將(jiang)《優質中小企(qi)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ban)法》印發給你們(men),請認真遵(zun)照執(zhi)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1日
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促進中小
企業高質量發展, 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
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
《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 技術、 管理、 模式等方
面創新能力強、 專注細分市場、 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 由創新
型中小企業、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三
個層次組成。 創新型中小企業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 較強創新
能力和發展潛力, 是優質中小企業的基礎力量; 專精特新中小
企業實現專業化、 精細化、 特色化發展, 創新能力強、 質量效
益好, 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 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
位于產業基礎核心領域、 產業鏈關鍵環節, 創新能力突出、 掌
握核心技術、 細分市場占有率高、 質量效益好, 是優質中小企
業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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