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概念提振新三板交易 2017上半年監管案超前三年總和
2017-07-05 648 21世紀證券 編輯:Max
2017年,新(xin)三(san)板市(shi)場監(jian)管更加(jia)嚴格。新(xin)三(san)板從2014年正式擴容后,證監(jian)會和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的處罰數量(liang)呈現逐年遞增態勢。
新三板(ban)在(zai)線(xian)研(yan)究中心統(tong)計數據顯示,2014年1月1日至(zhi)2017年6月30日,已經有(you)1069家掛牌(pai)公(gong)司(si)出(chu)現違規(gui)行為。這(zhe)些公(gong)司(si)收到(dao)來自證監會、股轉(zhuan)系統(tong)、公(gong)安局(ju)(ju)、環保局(ju)(ju)、稅務局(ju)(ju)和工(gong)商局(ju)(ju)等各個方(fang)面的(de)處罰。
這(zhe)其中,證監(jian)會(hui)和(he)股轉系統(tong)是監(jian)督這(zhe)些掛牌企業的主要監(jian)管機構。數據顯示(shi),
2017年(nian)上(shang)半(ban)年(nian),618家新三板掛牌企業收到來自證監會(hui)和股轉(zhuan)系(xi)統相關部門的處(chu)罰,這是2014年(nian)至(zhi)2016年(nian)被處(chu)罰企業數加起來的近兩倍。
值得(de)一(yi)提(ti)的是,相對(dui)于2016年,2017年以來,股(gu)轉系統(tong)承擔起了新三板(ban)掛牌公司(si)的監(jian)管責任。這半年,股(gu)轉系統(tong)處(chu)罰528家、證監(jian)會處(chu)罰56家。
從(cong)股(gu)轉系統對掛牌公司開出的罰單類型看(kan),數(shu)量最(zui)多的是“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涉及(ji)該(gai)類處罰案例519起(qi);其次是“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有463起(qi);再(zai)是“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有207起(qi)。
還有(you)不少公司(si)因為“未(wei)及(ji)時披露(lu)重(zhong)大事件”、“信批虛假或嚴(yan)重(zhong)誤導性陳述”、“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que)或不及(ji)時”等原(yuan)因而收到監管機構(gou)的處罰。
不過,新三板在線研究中(zhong)心發現,從時間(jian)順序來看,“涉嫌違反證券法(fa)律(lv)法(fa)規”是2017年6月以(yi)后集(ji)中(zhong)處罰(fa)(fa)最多的(de)案例。一定意義(yi)上來說,這代(dai)表了最新的(de)監管動向和關注重點,因此并(bing)不能因為處罰(fa)(fa)數量只有207起(qi)而掉以(yi)輕心。